旅游景点民宿怎么经营 第1篇
适用人群:民宿小白,乡村文旅从业者,民宿运营公司员工,门店员工,业主等。
友情提醒:全文27500字+,9年经验实战及理论分享。全部读完需4小时。熟悉消化15——30天。
从业简介:民宿运营师小寒,行业从业9年,运营门店200+,主要区域;江浙沪地区,云南,广州,河南等。
3年门店店长经验,6年ota渠道,小红书抖音等媒体平台操作经验。摄影师。
某民宿管理公司运营总监。
weixin:429103847。
douyin:民宿运营师小寒
目录
民宿实践运营100实用指南
前言:民宿及其演化趋势
一. 基础理论篇
1. 民宿适合运营的OTA渠道
2. 民宿适合运营的新媒体平台
3. 民宿的分类
4. 民宿的淡旺季
5. 民宿的区域发展
6. 民宿各区域的优劣势分析
7. 全国民宿的客群分类
8. 民宿的群体构成
9. 管家式服务
10. 民宿管理公司
二. 人员管理篇
11. 酒店从业者可以做民宿么
12. 民宿的人员分工搭配
13. 民宿员工亲人化及专业化
14. 民宿员工本地化及外来化
15. 民宿店长分哪些
16. 什么是民宿管家
17. 民宿员工的薪资搭配
18. 员工的休做时间
19. 民宿从业者的节假日薪酬
20. 民宿招聘面临的现实难题
21. 民宿从业者中的年轻人有未来么
三. 运营实践篇
22. 民宿的价格体系制定
23. 民宿需要请管理公司么
24. 民宿的账该怎么算
25. 民宿运营需要哪些专业人员
26. 高端民宿为什么要做携程
27. 为什么你没有流量
28. 民宿设计的重要性
29. 为什么已携程平台为切入点讲解
30. 携程的现付,预付及佣金比例
31. 千人千面的价格
32. 民宿类的PMS系统有哪些
33. PMS系统适不适合直连
34. Booking,爱彼迎等怎么去搭配
35. 携程挂牌的意义及判断
36. 点评的重要程度
37. 如何看待刷单
38. 点评到底可以删掉么
39. 携程的星星和钻石有什么用
40. 如何打代理
41. 运营激烈度
42. 如何找到自己的竟对
43. 消费者到底因为什么下单
44. 携程客人权益
45. 价格倒挂
46. 客群画像
47. 旺季控房
48. 旺季筹备
49. 到店无房
50. 超房爆房
51. 不可取消单退单
52. 关房还有新订单
53. 操作关房,联系不到业务经理怎么办
54. 联系不到客人怎么办
55. 切客到底应不应该
56. 民宿的会员体系有意义么
57. 民宿和酒店哪个OTA 难度更高
58. 携程服务质量分
59. 携程诚信分
60. 携程钱包及账户的注意事项
61. 如何和业务经理搞好关系
62. 前台工作的重要性
63. 民宿适合单体还是连锁
64. 携程生意通广告及投放
65. 携程促销及活动的报名
66. 携程、去哪儿、艺龙的关系
67. 去哪儿艺龙营销
68. 携程头图,视频的重要性
69. 免费拍摄能用么
70. 携程店铺装饰
71. 酒店图文秀
72. 金字塔和云梯,外部媒体广告怎么用
旅游景点民宿怎么经营 第2篇
20xx年旅馆治安管理办法第一条 为了保障旅馆业的正常经营和旅客的生命财物安全,维护社会治安,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凡经营接待旅客住宿的旅馆、饭店、宾馆、招待所、客货栈、车马店、浴池等(以下统称旅馆),不论是国营、集体经营;还是合伙经营、个体经营、中外合资、中外合作经营,不论是专营还是兼营,不论是常年经营,还是季节性经营,都必须遵守本办法。
第三条 开办旅馆,其房屋建筑、消防设备、出入口和通道等,必须符合《_消防条例》等有关规定,并且要具备必要的防盗安全设施。
第四条 申请开办旅馆,应经主管部门审查批准,经当地公安机关签署意见,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后,方准开业。
经批准开业的旅馆,如有歇业、转业、合并、迁移、改变名称等情况,应当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变更登记后三日内,向当地的县、市公安局、公安分局备案。
第五条 经营旅馆,必须遵守国家的法律,建立各项安全管理制度,设置治安保卫组织或者指定安全保卫人员。
第六条 旅馆接待旅客住宿必须登记。登记时,应当查验旅客的身份证件,按规定的项目如实登记。
接待境外旅客住宿,还应当在二十四小时内向当地公安机关报送住宿登记表。
第七条 旅馆应当设置旅客财物保管箱、柜或者保管室、保险柜,指定专人负责保管工作。对旅客寄存的财物,要建立登记、领取和交接制度。
第八条 旅馆对旅客遗留的物品,应当妥为保管,设法归还原主或揭示招领;经招领三个月后无人认领的,要登记造册,送当地公安机关按拾遗物品处理,对违禁物品和可疑物品,应当及时报告公安机关处理。
第九条 旅馆工作人员发现违法犯罪分子,形迹可疑的人员和被公安机关通缉的罪犯,应当立即向当地公安机关报告,不得知情不报或隐瞒包庇。
第十条 在旅馆内开办舞厅、音乐茶座等娱乐、服务场所的,除执行本办法有关规定外,还应当按照国家和当地政府的有关规定管理。
第十一条 严禁旅客将易燃、易爆、剧毒、腐蚀性和放射性等危险物品带入旅馆。
第十二条 旅馆内,严禁卖淫、嫖宿、、吸毒、传播淫秽物品等违法犯罪活动。
第十三条 旅馆内,不得酗酒滋事、大声喧哗,影响他人休息,旅客不得私自留客住宿或者转让床位。
第十四条 公安机关对旅馆治安管理的职责是,指导、监督旅馆建立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和落实安全防范措施,协助旅馆对工作人员进行安全业务知识的培训,依法惩办侵犯旅馆和旅客合法权益的违法犯罪分子。
公安人员到旅馆执行公务时,应当出示证件,严格依法办事,要文明礼貌待人,维护旅馆的正常经营和旅客的合法权益。旅馆工作人员和旅客应当予以协助。
第十五条 违反本办法第四条规定开办旅馆的,公安机关可以酌情给予警告或者处以二百元以下罚款;未经登记,私自开业的,公安机关应当协助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法处理。
第十六条 旅馆工作人员违反本办法第九条规定的,公安机关可以酌情给予警告或者处以二百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旅馆负责人参与违法犯罪活动,其所经营的旅馆已成为犯罪活动场所的,公安机关除依法追究其责任外,对该旅馆还应当会同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法处理。
第十七条 违反本办法第六、十一、十二条规定的,依照《_治安管理处罚条例》有关条款的规定,处罚有关人员,发生重大事故、造成严重后果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十八条 当事人对公安机关的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按照《_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第三十九条规定的程序办理。
旅游景点民宿怎么经营 第3篇
关键词: 流浪乞讨,宪法权利,地方秩序
一、 引言
2003年的“孙志刚事件”暴露了中国收容遣送制度的弊端,促使_在很短的时间内废止了实施了20余年的《城市流浪乞讨人员收容遣送办法》,并代之以《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办法》。新办法将原来强制性的收容遣送改为自愿性质的“临时性社会救助措施”,只有在符合条件的流浪乞讨人员主动求助时才能收留,且不得限制受助人员离开救助站。(第六、十一条)新办法出台后立刻因为其处理方式的“人性化”而受到赞誉,但实施一段时间下来,全国不少地方都感到有必要解决原收容遣送办法废止后所产生的新问题。[1] 其中最常见的问题就是如何处置《救助管理办法》所管不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既然新办法强调自愿原则,如何对待那些屡经劝说而不愿接受救助的人?[2] 超过救助期限之后,如果受助人员仍然不愿回到原籍怎么办?是不是只能将他们再放回流浪乞讨的行列?强制性收容遣送措施的废止是否意味着城市只能坐视流浪乞讨大军充斥街头,而不得在任何地段禁止乞讨并对违规人员采取任何强制措施?对于这些问题,《救助管理办法》及其实施细则都没有明确说明。更重要的是,这些问题反映了流浪乞讨人员的自由和城市管理秩序之间的微妙平衡,因而并不是单纯的立法或行政规定所能解决,而是必须通过宪法分析界定个人权利和公共权力的合理边界。
流浪乞讨是一个古老而棘手的问题,而且并非为中国所特有。即使发达国家也面临着同样问题,尽管产生问题的根源未必相同。无论在美国还是西欧,都存在着对某些流浪乞讨行为的限制与惩罚。在欧洲,法国是首先控制恶性或欺骗性乞讨行为的国家。对假装生病或残疾以及未经主人允许而在私人住宅乞讨的乞丐,法国刑法典第276条规定了6个月到2年的监禁。如果乞丐或流浪汉被发现拥有武器或盗窃工具,将受到2-5年的监禁。如果乞丐拥有价值超过1法郎的物品而不能解释其来源,将受到6个月到2年的监禁。其它大陆法国家一般效仿法国禁止乞讨的法律。[3] 今天的美国也正面临着流浪乞讨所产生的社会问题。在穷人迁徙权的问题上,联邦法院的宪法发生了180度的大转弯,从原先完全不承认迁徙权的极端走向迁徙权及其附带的福利权和选举权不容许任何限制的另一个极端。[4] 然而,这并不表明美国有效解决了贫困问题,因为最贫困以及精神或心理有问题的贫民可能完全没有能力迁徙,因而对他们来说迁徙权的宪法保障未必意味着多少实惠。相反,迁徙权的宪法保障反而可能加剧流浪问题的严重性。近年来,无家可归的流浪者向美国的济贫制度提出了新的挑战,许多地方政府制定或加强实施了禁止乞讨和露宿的立法,其中至少某些措施可能过分限制了贫民的宪法权利。
在社会不同利益不断碰撞与斗争的过程中,法治国家逐渐形成了解决流浪乞讨问题的宪政模式,从而为中国提供了值得借鉴的经验。本文主要探讨美国城市对无家可归的流浪者在街头露宿和乞讨的限制及其所产生的宪法问题,并从中寻找对中国的启示。美国经验表明,政府并不是绝对不可对乞讨和露宿等行为进行限制,而是必须适当界定贫民的宪法权利和地方政府为了维持秩序而行使的公共权力,保证地方限制符合宪法的基本要求。第一,政府限制所针对的必须是行为,而不是流浪者或乞丐身份。如果有关规定所针对的是人的身份而不是行为,那么它就不符合宪法平等原则。第二,政府只有在具备合法的公共利益的情况下才能限制这些行为。如果政府措施不具备足够的公共利益,而又限制了某些公民的自由或权利,那么它也通不过司法审查。第三,有关规定不得为执法人员提供不受控制的自由裁量权,因而要求法律所禁止的是具体行为,执法人员只有发现这些行为之后才能采取强制性措施。如果有关规定为执法人员提供了过分的自由裁量权,那么它将构成过分模糊或过分宽泛的立法,因而同样违反宪法为公民保障的基本人身自由。最后,要实现自由与秩序的平衡,必须建立独立的宪法解释机构,通过司法过程界定公民权利与地方权力的边界。
二、 美国的流浪乞讨问题及其地方管制
流浪乞讨是经济发展不平衡与福利系统不健全而产生的社会现象。对于经济相对贫困地区,政府和社区的财政能力有限,因而不能为每个公民提供基本生活保证。即使在经济发达和财政能力充足的地区,政府也未必选择为所有人提供完全的福利保障,以避免“养懒汉”或浪费社会资源。因此,随着经济发展水平和政府政策的变化,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的数量也会发生相应变化。
1. 问题的缘起
美国在传统上也将生活无着的贫民称为“流浪者”(vagabonds)、“乞丐”(beggars)甚至“无赖”(rogues)。由于这些称呼带有贬义,近年来大部分生活无着的贫民被归为“无家可归者”的类型。“无家可归”(homeless)这个概念是一个1980年代初期才发明出来的词汇,并自此以后引起了美国公众的广泛注意。在此之前,这个词一般被用在流动民工身上,但这些人一般都能够在室内睡觉;在此之后,它被专用于确实没有任何固定住宅而留宿街头的贫民。1980年代,美国城市的无家可归者大量增加。据统计,无家可归者在1981-89年间的增加幅度在纽约市高达350%.据全国无家可归者联合会估计,美国城市大约有300万无家可归者。[5]
1987年,联邦政府制定了《无家可归者援助法》,为无家可归者提供了某些有限的援助。法律上的“无家可归者”,是指“缺乏固定、正常和适当的夜间住所的人”。《无家可归者救助法》原先有15类救助项目,为无家可归者提供了紧急避难保护、临时和永久性住宅、职业培训、医疗保健和教育等一系列救助。联邦为这些项目提供资金,但具体操作分发各州执行。目前美国50州中已经有49个州加入了联邦救助项目。[6] 到现在为止,这个法案已经修改了5次,主要是扩大了法案的救助范围并加强救助力度。最近的一次修正是2001年的《无家可归者教育救助改善法》,它要求各州教育机构为每个无家可归的孩子“具有和其他孩子同样的平等机会以获得免费和适当的公共教育”。
《无家可归者救助法》并没有彻底解决美国的流浪乞讨问题。[7] 尽管具有联邦援助,各州和地方政府对无家可归者的住宿仍然承担绝大部分义务。由于财政预算的紧缩,许多城市缺乏足够的资金为当地所有的无家可归者提供住宿,因而相当部分的人就在大街、汽车站、地铁站或公园等不适合居住的地方过夜。当然,其中大部分人只是短时间失去自己的住宅。但不论如何,暂时和永久性的无家可归者一起构成了流浪乞讨的大军,影响了美国的城市秩序和面貌。
为什么美国在进入高科技时代之后反而增加了无家可归者的人数?尽管对这个问题的解释存在着比较浓厚的意识形态色彩,因而不同派别的答案差异较大,但是对解释流浪乞讨人口的抽象模型并没有什么争议。早在1861-62年,梅休(Henry Mayhew)就出版了4卷本的《伦敦的劳工和穷人》,对流浪乞讨行为进行了分门别类的系统研究。[8] 自此以后,决定流浪人数水平的变量一般被认为主要有两个:收容制度以外的下层贫民的人数,以及社会控制的严格程度。美国不同学派对无家可归者显著上升的事实没有争议,但对于什么是造成这一现象的主要原因却各有说法。自由派认为这主要是里根政府上台后政府的福利救济力度下降和财政状况恶化所致,从而使得不受保护的贫民人数上升。保守派却注意到,从1970年代开始美国低于贫困线的人口一直维持在12%左右,但社会贫困却因为家庭环境的恶化等因素而加剧,而家庭单元主要是因为传统道德和生活方式的破灭而分崩离析。[9] 另外,保守派认为社会控制因为1965以后十年的宪法革命而受到严重削弱。这一年标志着“实体正当程序”在联邦最高法院的复兴。[10] 后来,在1975年的“精神病院强制收留案”,[11] 最高法院判决医院无权强制收留对自己和他人无害的精神病人,否则病人可要求民事赔偿。这一决定保护了精神病患者的自由,但也对无家可归者的数量增加发挥了积极作用:在1955-1990年间,美国在医院接受精神病治疗的人数比例下降了90%,而精神病患者在无家可归者的人群中占了相当大的比例。
不论最终原因是什么,无家可归者产生了政府必须解决的社会问题。这些人一般在公园或街头露宿和乞讨,影响了城市的秩序和面貌。不但他们中某些人在乞讨过程中采取恶意的言辞或行为,而且他们自己有时也是社会暴力和犯罪的受害者。政府有义务尽可能为无家可归者提供救助,并对于不适当的乞讨行为采取限制措施,以保证普通居民或行人的权利不受侵犯。
2. 地方反应
英美国家在传统上对流浪乞讨的管制是相当严厉的。传统观念根据是否劳动能力区分不同类型的穷人:失去工作能力的贫民被认为是值得同情和帮助的,但有劳动能力而拒绝劳动的人却不值得同情,而无家可归者当中至少有相当一部分是这类不值得同情的人。到1980年代,美国大众对流浪乞讨的观念早已发生了转变,因而在穷人的境遇恶化以后,美国社会曾进入过一个短暂的浪漫时期。在媒体的推动下,公众对无家可归者采取普遍的同情态度。然而,公众观念的转变是不彻底的。浪漫主义不仅不能解决实际问题,而且使社会低估了这一问题的难度。一旦流浪乞讨引发种种难以治理的社会问题,浪漫主义泡末便破灭了。到1990年代,公众对流浪乞讨所产生的社会问题感到一种“受够了”的普遍厌倦,态度也发生了180度的大转弯。随着乞丐群集产生越来越多的社会问题,美国城市开始出现了普遍的“同情疲软”(compassion fatigue)现象。即使在自由主义最盛行的加州城市,居民也纷纷要求地方政府通过整治街道秩序的措施。许多原先激进的城市-例如旧金山、伯克利、圣特克鲁斯-纷纷采取措施,“弹压”(crackdown)街头的扰乱秩序行为。不但公众和政府对无家可归者的态度越来越强硬,而且有些学者也认为警察对无家可归者的管制是警察治安权的适当行使,而法院不应该通过宪法的统一规定束缚地方治理城市秩序的手脚。
当然,有些流浪乞讨行为是显然可以受到禁止的。如果乞讨行为带有欺骗性,或可能造成人身或财产伤害,或可能对当事人构成胁迫,各州或地方政府无疑可以予以禁止。事实上,有些行为没有必要专门适用限制流浪乞讨的规定,例如美国各州或地方一般都已有禁止人身或财产伤害、欺诈和胁迫的立法。如果乞讨过程伴随任何这类恶意行为,政府显然可以依据法律采取必要措施。这类问题并不困难,困难的问题在于地方政府是否能够基于城市秩序和面貌等更一般的考虑,禁止某些并不直接触犯刑法的流浪乞讨行为,例如在地铁、火车站或某些繁华街区乞讨。许多市议会感到有必要采取适当措施,以控制扰乱社会治安或有损市容的行为,并恢复城市的安全和吸引力。
另外,由于流浪者没有自己的起居场所,他们一般在公园或大街上睡觉。在美国公众对无家可归者的情绪从同情转变为厌倦之后,地方居民经常要求警察将这些人驱赶到不那么显眼的地方。许多城市公开表示不再欢迎流浪者,并开始大规模清除他们的露营。解决流浪人口问题的传统办法是逮捕或驱逐无家可归者,但这类法律在1970年代就已经被法院推翻。此后,美国一些城市采取了新办法来赶走流浪者,包括指控流浪者在公共场所露营或露宿,并收缴和摧毁他们的家当。有些官员甚至建议回到几个世纪前的做法,对乞丐颁发许可。自从1990年代以来,大约40个美国城市制定了禁止无家可归者在公共场所露宿。[12] 1990年1月,佛罗里达州迈阿密市的警察不仅叫醒并逮捕了在公园里露宿的无家可归者,而且还当众烧了他们的铺盖。同年8月,加州圣特安那的警察逮捕了64名在市中心露宿的无家可归者(homeless),并在经过6个小时的审讯后将它们运送到城市边缘地区释放。[13] 旧金山的市长也宣布,无家可归者不得在市内露宿或露营。总之,美国的城市正在对流浪者关闭大门。
三、 流浪乞讨的自由?宪法保障及其界限
地方政府对流浪乞讨的限制只是反映了城市居民对生活质量、环境和秩序的一方面需要。另一方面,满足吃饭和睡觉等基本生计是每个人的生存需要。尤其是如果政府因财力不足等原因而不能给每一个无家可归者提供基本生计,流浪乞讨和露宿就成了人的自然权利,只要不对他人的人身与财产安全造成损害或威胁,就不应该受到政府的任意剥夺。因此,无家可归者的基本权利必须和地方秩序和安全等公共利益相平衡。同情流浪者的个人和组织已经对这些措施提出起诉,宣称它们侵犯了宪法为无家可归者保障的基本权利。
在这里,我们限于讨论美国地方政府对流浪的两种衍生现象-乞讨和在公共场所露宿-的禁止或限制,以及联邦宪法对地方限制措施的潜在限制。虽然大多数限制露宿和乞讨的地方规定并没有被宣布违宪,但法院判决表明地方政府必须掌握好个人权利和地方公共利益的平衡。[14] 对流浪乞讨人员的过分限制将被认为抵触联邦宪法对自由权和平等权的保障。
1. 露宿的自由?“过分模糊”、“鲁滨逊理论”和行为—身份之分
目前,美国已经有人依据联邦宪法的第十四修正案,挑战地方政府对露营或露宿的限制。这项修正案规定,各州和地方政府“不得不经由法律的正当程序,就剥夺任何人的生命、自由和财产”(“正当程序条款”),也“不得在其管辖区域内对任何人拒绝提供法律的平等保护”(“平等保护条款”)。另外,“正当程序条款”还被认为“吸收”了《权利法案》中的某些重要条款,例如第八修正案对“残忍与非常处罚”(cruel and unusual punishment)的禁止。[15] 因此,根据第十四修正案,至少可以对禁止露宿的规定提出以下两方面挑战。
首先,根据正当程序条款,地方政府的规定不得过分宽泛或模糊。如果地方对露宿的限制过于模糊(vague),以至普通公民无法事先知道什么是法律禁止的行为,那么地方规定就不符合正当程序要求。然而,迄今为止,绝大多数美国法院认为这类规定并不过分模糊,并具备适当的公共利益为其宪法依据。市政府禁止无家可归者在公共场所露宿的理由是防止这些人从事犯罪活动,同时保护他们自己不成为其他人犯罪活动的牺牲品,并保证城市卫生和市容不受影响。但同情流浪者的观点认为,如果真是这样,防止犯罪的最有效手段是帮助无家可归者获得安全和经济上可承受的住房。将他们赶出当地社区,只是将犯罪的风险转嫁到邻近地带。
这里涉及到一个审查标准的问题。即使地方政府控制露宿的目的是合法的,宪法仍然要求它采取适当或合理的手段实现合法目的。比较严格的司法审查标准不仅要求地方规定的目的是实现令人信服(compelling)的公共利益,而且要求它仅采用严格适合于(narrowly tailored)实现这种目的之手段;比较宽松的司法审查标准则只要求地方规定以重要或合法的公共利益为目的,并采用相关与合理的手段实现之。如果采用严格的审查标准,禁止无家可归者在公共场所露宿的法律可能并不严格适合于实现令人信服的公共利益,因为正如其反对者指出,禁止流浪者露宿的措施即使具有极其重要的目的,也未必是实现这一目的的充分或必要之手段。然而,美国法院目前仍然采用比较宽松的审查标准,维持了大多数禁止在没有法律授权的地方露营或露宿的规定。[16]
其次,地方限制只能针对人的行为,而不能针对人的身份,否则将构成宪法平等保护条款所禁止的歧视。和绝大多数刑法不同,禁止流浪的法律在某种意义上是对人的地位和身份而非行为的惩罚,因为流浪本身就构成逮捕的充分理由,此外政府不需要证明特定流浪行为的社会危害。因此,反对者认为这些规定构成了针对身份的刑事惩罚,因而为最高法院在1962年“鲁滨逊诉加州案”中的判决所禁止。[17] 该案中的洛杉矶警察在大街上叫住原告,并在看见他身上似乎是针眼的痕迹之后,根据禁止吸毒的州法逮捕了他。在审判中,法官指示陪审团可以根据吸毒的状态而给予定罪。最高法院撤消了这项判决。斯图亚特法官的意见注意到州有权限制_的销售和使用,并为吸毒者提供强行治疗,但吸毒状态本身不足以判处监禁。法院意见将吸毒成瘾描绘为一种疾病,并和精神病、麻风病和性病相类比。如果这些疾病不能受到刑事惩罚,那么对“瘾君子”的刑事惩罚也同样不能在宪法上成立,因为它们都将构成宪法第八修正案所禁止的“残忍与非常处罚”。最高法院在此发展了所谓的“鲁滨逊理论”(Robinson Doctrine),也就是宪法禁止针对状态或身份(status)的刑事惩罚,譬如州法不得将刑事惩罚直接针对“穷人”或“流浪者”。
此后,法院和学者就该案的意义开展了争论。在1968年的案例中,[18] 被告因在公共场合酗酒而被逮捕并罚款20美元。被告的辩护是政府惩罚了他作为一个长期嗜酒者所不能控制的行为,因而构成了对其身份的违宪惩罚。最高法院没有就“鲁滨逊诉加州案”的含义达成多数意见,但一致驳回了原告的主张。马歇尔法官的多元意见区分了“状态”和“行为”:“只有在被告从事了社会有利益防止的某项行为时,才能施加刑事处罚。”尽管作为嗜酒者的状态或身份不能受到惩罚,但在公共场合下酗酒是一种行为,因而还是可以受到刑事惩罚。
然而,“鲁滨逊理论”被认为一般不适用于禁止无家可归者露宿的规定,因为尽管“无家可归”可能构成鲁滨逊理论意义上的“身份”,在公共场合露宿至多只能算是这种身份所导致的行为。绝大多数法院将“鲁滨逊理论”解释为禁止对身份的直接刑事惩罚,而不愿将它扩展到通过禁止和身份相关的行为而间接影响到身份的法律。[19] 在1994-95年的案例中,旧金山制定了有关“生活质量”方面的法规,禁止并惩罚那些使该市“变得不那么有吸引力的生活、工作或访问之地”的行为,主要是针对在没有经过准许的地方露宿。市警察在实施该法过程中开出了3000多张罚单。如果在31天内未能交付或挑战罚款,就将导致逮捕。原告认为惩罚在公共或私人土地上露宿的法律可能剥夺了无家可归者的迁徙自由,并可能违反了宪法对残酷和非常处罚之禁止。且单独惩罚无家可归者,也有违反平等保护之嫌疑。加州上诉法院认为禁止露营的法规抵触了“鲁滨逊理论”,因而禁止法规的实施。[20] 但加州最高法院撤消了这一判决,认为法规至少在表面上合宪,尽管并未考虑具体适用于无家可归者如何。[21] 加州法院驳回了原告基于“鲁滨逊理论”及其它宪法依据的挑战,并拒绝颁发临时禁令。
总的来说,要对行为限制适用“鲁滨逊理论”,必须满足3个条件。第一,“行为”和“身份”密不可分,因而惩罚行为就等于惩罚了身份。第二,“行为”是非自愿(involuntary)的。第三,除非获得外部援助,这种身份不能通过个人愿望而改变。目前,大多数法院仍然认为“无家可归”不完全符合这3项条件,至少对露宿的禁止并不构成宪法所禁止的针对身份的惩罚。[22]
2. 乞讨作为一种言论自由?
在封建时代,乞讨是流浪的衍生现象,因而乞丐是封建秩序所不能容纳的外来人。随着封建系统本身的衰微,限制流浪的法律依据逐渐转向流浪乞讨本身的危害倾向。但这类从封建时代延伸而来的依据早已被最高法院的判例所否定,因为这些规定不但禁止恶意或有害的乞讨行为,而且也惩罚那些动机和行为都无害的乞讨行为,因而也可以适用于那些散步或闲游的一般人,而对这些行为的禁止不具备任何公共利益理由。然而,尽管对乞讨的全面禁止不能成立,法院却一般认可在特定场所对某些具体乞讨行为的禁止。
美国宪法并不直接保护乞讨行为,但主张这项权利的论点认为乞讨构成了一种言论,因而受宪法第一修正案的保护。[23] 这种主张的依据是1968年的“焚烧征兵登记卡案”。[24] 该案将反对越战者焚烧征兵登记卡的行为认定为“表达式言论”,也就是说尽管焚烧征兵登记卡是一种行为,但它的目的可能是为了表达一种观念,相当于一种无声的言论,因而和有声的言论(例如高呼反战口号)同样受第一修正案的保护。因此,政府可以限制焚烧征兵登记卡的行为,但限制目的不得是禁止反战言论。此后,联邦最高法院运用这一理论撤消了州和联邦禁止焚烧国旗的规定。[25] 不论乞讨过程是否带有言辞,乞讨行为除了获得他人的资助之外,还可以被认为是表达了一种获得同情的意念,因而也是一种表达式行为。
旅游景点民宿怎么经营 第4篇
一、工作目标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维护火灾形势稳定为目标,坚持“因地制宜、分类指导、堵疏结合、强化监管”的原则,从健全机制、综合整治入手,加大排查整治力度,建立防范“三合一”场所火灾隐患的长效机制,杜绝产生新的“三合一”场所火灾隐患。
二、组织领导
在区经贸局设立“三合一”集中整治办公室,由区经贸局副局长任主任,区工商局副局长和区公安消防大队大队长为副主任,成员由各镇街和区经贸局、区工商局、区公安消防大队相关人员组成,负责组织、领导、协调全区“三合一”集中整治行动的开展。各镇街要联合辖区工商所和公安派出所,负责辖区的“三合一”场所排查整治工作。
三、范围重点
(一)整治范围
住宿与生产、储存合用场所;
住宿与储存、经营合用场所。
(二)整治重点
住宿3人以上(含3人)的下列场所:
1、在生产、加工、维修企业的车间或仓库内设置人员住宿的生产型“三合一”场所;
2、在商场(商店)、市场、超市、公共娱乐场所等经营场所内设置人员住宿的经营型“三合一”场所。
四、整治措施
(一)对集经营、住宿于一体的商场(商店)、市场、超市、公共娱乐场所,必须责令立即搬出住宿人员,对住宿场所实施临时查封;确需设置人员住宿的,且住宿人员在5人以下(不包含5人),必须在迁出住宿人员的前提下,按照以下技术措施进行整改,并在区“三合一”整治办公室复查合格后,方可将住宿人员迁回。
1、住宿部分的疏散楼梯必须与经营性场所完全分隔开,且当建筑的层数超过三层,人员住宿部分的楼梯应采用封闭楼梯;
2、当无法完全分隔,可采取设置逃生窗,配置逃生梯、逃生缓降器或架设通往相邻建筑物的逃生通道等方式作为第二逃生出口,并设置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或独立式感烟火灾探测报警器、自动喷水局部应用系统。
(二)凡在生产、加工、维修企业的车间、仓库内设置人员住宿的生产型“三合一”场所,必须责令立即搬出住宿人员,对住宿场所实施临时查封,并责令停产停业。
五、工作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10月15日前)
由区经贸、工商、消防部门和各镇街召开各种形式动员部署会,制定排查整治具体方案,进一步明确细化整治职责,广泛宣传发动,鼓励社会群众参与“三合一”排查整治工作。
(二)排查整治阶段。(10月16日至11月05日)
由各镇(街)联合辖区工商所和_门对辖区内“三合一”场所进行地毯式排查,切实摸清底数,查明情况,并建立台账,全面掌握“三合一”场所的企业性质、建筑结构、规模大小、住宿人员数量、存在隐患等基本情况。同时,要注意加大对白天关门、夜间加工等手段逃避整治的“三合一”场所的排查力度。对排查中发现的“三合一”场所,要按照整治标准严格执行,坚决处罚一批违法单位、拘留一批严重违章人员、关停一批没有安全保障的场所,确保整治效果。
(三)总结验收阶段。(11月06日至11月15日)
各单位要严格掌握整治工作的标准,及时发现和解决工作不深入、治理不彻底的突出问题,防止流于形式。“三合一”场所排查整治阶段结束后,各单位要及时总结,并将整治总结书面上报上一级对口部门。区经贸、工商和消防部门将联合组成验收组,对各单位排查整治情况进行验收,并通报相关情况。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精心组织。各单位要充分认识此次“三合一”场所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提高认识,将“三合一”场所消防安全百日集中整治工作重要议事日程,因地制宜合理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并召开会议进行动员部署,明确目标,细化责任,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确保排查整治工作取得实效。继续深入落实“三合一”场所火灾隐患举报制度,通过举报电话、信箱,兑现举报奖励等方式,广泛发动群众参与排查整治工作。
(二)严格执法,消除隐患。对检查发现的违法违章行为,各单位要严格依法进行处理,要敢于“碰硬”,对拒不整改火灾隐患的“三合一”场所,联合相关部门采取责令“三停”、查封、断水断电、拘留等强硬手段,严厉整治。对责令停产停业或者查销相关证照、撤销行政许可,务必达到“淘汰一批、查处一批、整治一批、提高一批”的效果。
(三)部门联动,标本兼治。各单位要在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充分发挥当地政府的协调指导作用,联合经贸、工商、公安消防等部门,严肃查处“三合一”场所,严防失控漏管,严防隐患反弹。要坚持标本兼治,鼓励企业入驻工业园区或标准化厂房和员工宿舍,引导家庭作坊式企业规范化生产,从源头上杜绝“三合一”场所的产生。要加强企业“四个能力”建设,落实企业、单位消防安全主体责任,落实单位消防安全自我管理、自我检查、自我整改机制。
旅游景点民宿怎么经营 第5篇
民宿不像酒店有成熟的投资回报测算。来自业主的的情怀因素让它有了许多非商业性建设。
资金来源,土地性质、使用年限等都决定了运营成本的变化。能在3~5年收回投资成本,是不错的状态。5年后基本进入重新装修期。
价格体系建议找专业人员进行测算定价。同时要根据市场灵活调整价格。
具体价格调整要考虑入住率,区域内竞品,客群定位,市场接受度,管理公司运营能力,营销投入效果等。
价格是客人下单重要的敏感因素,也是和各个外部渠道合作的重要参考标准,保持大方向不变,灵活机动的原则。达到入住率客单价收益均衡的运营状态。
对没有专业运营经验的业主来讲,自己管,人力成本计算方式灵活,没有管理费用产生,但会面临定位不准,迟迟达不到常态化运营的状况,耽误了民宿发展最宝贵的黄金3~6个月。最终对物业失去信心。高端民宿已经成为一个复杂的运营综合体。
请专业管理公司管理是必然之路,但过程会比较曲折。业主起码要学会看运营报表,有一些财务常识,了解基本运营状况。当与预期相差较大,要积极沟通,共同进步。
业主也不宜过分干预管理公司的工作。只要能达到合同约定目标,就要给予对方足够的空间,信任,支持,切莫卸磨杀驴。
任何事情都是看起来简单,做起来难。纸上谈来终觉浅,绝知此事要躬行。
民宿算账,首先要搞清楚自己的定位。以情怀为主还是以商业为导向?
最常见的是筹建期主要考虑个人情怀因素,开业后又当成一个商业项目来运营。
无论如何,谁都希望自己的物业能两者兼得。
前期就要多花功夫,找专业化的前期团队和懂运营的后期团队,与设计时和业主,一起探讨,多方考量。磨刀不误砍柴工。尤其是要注意土地产权性质政策的变化,40年期限产权肯定比20年产权更容易不亏。自持物业享受物业升值总比只赚经营的钱保险一些。政府的鼓励补贴也有可能让民宿主的成本有较大的下降,更容易盈利。
总之,民宿的帐,涉及因素很多。但功夫到了,账总算的过来。+
民宿运营首先要考虑的是流量,一个专业的OTA渠道运营经理是首要的。他的存在可以保证店铺收益起码达到市场中等偏上的水平,是民宿运营的骨架。
一个好的服务店长是线下的基础配置,协调线下服务。让客人能有好的评价反馈到线上,助力线上运营。
新媒体渠道的作用日益增强,尤其是在新店筹备期,优秀的新媒体运营可以让一家民宿异军突起。有一定余力的民宿管理公司还是要及时抓住新媒体的风口。
随着民宿连锁化及单体度假高端化,具备策划能力的人也是团队急缺的。
未来,民宿还会诞生许多意想不到的专业岗。
对于一个民宿,选好一个平台就像寻找一个好的结婚对象。对于高端民宿,众多OTA平台中,携程的高价客人最多,分销商最多。而且携程需要的运营能力较强,数据积累好后能享受很好的自然流量。
站在客人的角度,我到外地花高价住宿,为什么不选一个对我更有保障,随时可以解决问题的平台,而是找一些连客服都不好联系的渠道商呢?
民宿属于高端服务业,高端服务业,尊重客户是基础。那客户来源的渠道更是要用心去经营。而且携程的运营难度高,一旦掌握了携程的规则和运营技巧,再去运营其他渠道就易如反掌了。
能很好的运营携程渠道,你的团队就成功了一大半。规则是我们最好的老师。
首先判断自己所在区域的大流量状况。商圈流量就是鱼池,不同的鱼池决定了你打捞的上限。想要逆势改变这种流量分布,是很困难的。商圈流量是隐藏的产品要素。
第二,要看自己的产品是否有吸引流量的特质。这就需要不同的鱼池之间通达性够,形成通路。
第三,检查自己的运营状况,将自己的产品和服务提升。
天时,地利,人和。抓住一个主要优势,做好差异化,总有成效。做民宿,审时度势,见微知著,持久作战是基本的素质。
一个地方努力许久也没有成效,就要及时调整方向。失败并不可怕,怕的是不愿意承认失败并从中走出来。
有没有设计的美感是不一样的。好的设计是民宿生命力的重要力量源泉。
看起来没有设计的民宿只不过是善于藏。民宿要自然,而不是原始。这是有本质的区别。
让人亲近自然,又要照顾现代人的生活惯性。如果他觉得在这里突兀和疏离,不舒适,那就不是民宿的自然。
但又不能完全顺从他的生活惯性,那样找不到一种出离的感觉。要让他静下来,若有所思,所悟,放松。再归来。
客人花钱是想找一个自己梦里的地方,但又现实地存在。这些都是要经过设计的。从某种层面来讲,民宿是一个物化的精神产品。这是它产品溢价的重要奥秘,设计在其中是有灵魂作用的。
携程的页面是最适合中国人消费者浏览习惯的。携程对于消费者的保障是近乎偏执的。携程的客诉响应是最快的……
但所有的不及一条,携程是目前高端客人流量最大的渠道。大多数单体民宿是不具备很好的自我导流能力的。
快递电商和酒店电商是有本质区别的。一个是送货上门,一个是需要消费者到店铺体验。平台可以给消费者提供足够的安全感,所以即使自建渠道做的好,许多客人还是习惯平台下单。
民宿从业者基础素质普遍不高,市面上又缺乏专业化的培训,通过平台的约束和规则的学习,也可以尽快提升自己的服务意识和运营能力。
携程的付款方式分为预付,现付,现付闪住,预付闪住四种。那种要收钱,那种不收钱,要分清。
牢记一个原则,闪住订单,预付订单不需前台收钱,现付订单需前台付款(建议前台登记将此类订单特殊颜色备注)。如果客人有疑问,可以让客人出示订单,订单显示到店付,客人即明白。离店后携程会将担保金退还给客人。
在不使用云梯的情况下,携程无牌和金牌的佣金比例是预付12%,现付15%。在挂特牌的情况下,预付15%,现付15%。
千人千面是互联网平台当下的特点。在客人咨询报价时容易造成价格倒挂,也容易造成看到不同价格的客人的误解。
其实,这与以下几点有关系:
1,每个人的会员级别不一样。
2,每个人享受的促销不一样。
3,客人预定的时间有变化。
4,某些房间限量抢购。
5,不同渠道的价格不同。
6,平台补贴。
7,其他。
运营人员要及时培训前台这些基础知识,当客人有相应疑惑时,能第一时间给出一个满意的答复,那客人的信任度会上升。下单的概率就大了。
民宿类PMS系统比较主流的有订单来了,云掌柜,去呼呼等。
去呼呼是和携程合作的PMS系统,可以加PSI奖励分。
云掌柜是早期民宿客栈用得比较多的PMS系统,数据库比较丰富,对市场研判分析有较大作用。
订单来了是目前高端民宿用得比较多的PMS系统,可设置不同员工不同权限,添加餐厅,商超等功能。
千万不要为了省钱去用一些免费的系统。在互联网时代,数据就是财富。一定要好好保存PMS系统中登记的客户,并及时转到微信,公众号小程序等自有渠道。
未来,互联网的获客成本会越来越高。能激活1000个精准老客户,一家民宿的生存就不是问题了。
PMS系统直连功能。理论上来讲,是可以减少运营的工作量的。
但民宿的问题,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
民宿房量小,房型多,换房,升房等情况发生多。如果直连的话,那每一次变换系统都会开关房,会对房源保留分产生影响。
实际的情况是:
1.淡季除特殊房型外基本很少关房,低价房引流。
2.旺季系统关房并不靠谱,容易被系统打开,造成满房后进单。
3.习惯直连后旺季遭遇突发状况手足无措。
建议:小体量民宿前期不设置直连,运营稳定后可以再进行直连。系统是我们的工具,而非是它的奴隶。
对于500+以上价格的民宿,携程是最大的流量渠道。但在民宿板块,booking和爱彼迎也有不错的流量。
尤其是booking,来自国外的客户比较多(要注意民宿是否具备涉外资质)。
携程特牌店监控的平台有美团,飞猪, booking。爱彼迎不在监控范围内。所以爱彼迎是一个不错的辅助,超赞房东,促销,活动规则都比较简单,而且在包栋,团建等方面,爱彼迎有天然的优势。
Booking,携程金牌需要价格优势,特牌就还要监测房态。做到特牌店,建议关掉近期的booking,避免合作度被监控。
在旺季的时候,建议选择一些主要渠道去做,避免工作量过大。
挂牌的首要目的是获得较好的自然排名和免费流量。
从外网是可以看出金牌,特牌的。一个正方形里分别有一个黄色和红色大拇指。
除了金字塔广告以及活动促销,产值对城市搜索排名的影响外。挂牌是对排名影响最大。挂牌后会进入单独的流量池,而不是依靠点评,产量等因素。相当于直接插队在前面。
从运营角度来讲,从无牌到挂牌也是产值不断提升,订单不断增多,运营和服务能力越来越强的过程。等顺利挂牌那天,民宿的整体运营会到一个较好的状态。
挂牌离不开业务经理的协助,如何去做,看达标线等,向业务经理表明想挂牌的意图,业务经理是很愿意帮助商家的。
点评分、点评数就是互联网上留存的重要数据口碑。
点评分的重要性体现在:
1. 点评分》民宿是的生命线。
2. 点评分,点评数是智能排序的重要依据之一。
3. 评价是客人下单的重要参考依据。
4. 携程点评分3年后归零,民宿的黄金生命周期恰恰是3年左右。
5. 刷好评的成本和风险越来越高,风控越来越严。甚至存在被降评、处罚、限流的风险。
6. 一个1分差评大约需要40个5分好评才能平均到分。提升点评分的时间、金钱、人力成本极高。
刷单可以说是电商行业的潜规则,但现在,这个时代已经过去了。
刷单的目的是提升排名,增加点评,提升营业额。
说说刷单的危险:
1. 系统风控确认后,点评分折算。如许多没有差评,但点评分,的就可能是刷单被点评分折算后的结果。点评数越多,提升分就越难。
2. 刷单确认后的营业额不计入酒店营业额,点评亦无法显示。现在上评率极低。容易做无用功。
3. 刷单订单,也不排除有被差评的可能,人心难测。
所以,作为运营人员,一定要避免一些高压线。在此基础上步步为营,久久为功。
目前主流OTA 渠道,携程,飞猪的点评是一旦点评,无法修改和删除的。
去哪儿,艺龙,美团,爱彼迎,booking等只要有客人的联系方式,和客人沟通后是可以进行点评删除的。
把希望寄托于差评后的点评删除是一种无奈之举,最好的方式是避免差评的产生。民宿运营的不确定性注定这是奢望。这就需要店内工作人员有足够的权限,随机应变。如发生客诉,要建立管家,店长,老板三者联动机制。从礼品赠送,钱财补偿到最高级的房费退还等。
让客人在店内得到满意的服务才是避免差评的最佳之道。
如果是客户未入住产生以及与酒店无关的恶意差评,第一时间提交证据由业务经理申诉。
星级针对民宿而言。而钻石则针对酒店。低星和高星是分属不同的业务经理负责的。流量池也会有所不同。
民宿新势力在OTA平台已经有了一席之地。许多10间房的民宿的产值已经丝毫不亚于上百间房的品牌酒店。
携程星级和钻石许多是酒店刚上线的时候评级的,这就需要上线前多和携程沟通,看那些设施设备是高星必备的。高星意味着平台的认可,更容易在筛选中获得高净值消费者的认可。许多品质够的商家上线时不注意,成了低星,造成定位失准,丢失目标客户。
低星升高星后期也不是不可能,产值到了,价位到了。携程会系统评级,达标后会自动升星。
许多民宿没有专门的OTA运营,好不容易做起来了特牌。会发现,各种代理,黄牛搬单就来了。价格劣势,确认后满房等,稍微不慎就会造成掉牌或处罚。
在旺季来临之际,要勤查看,如果发现黄牛搬单,可以进入携程后台挂牌管理中的挂牌测单进行处理。
生成测试名,下单,如果其他平台进单,酒店可以拒单,并以消费者身份到平台投诉该代理商,要求赔偿。也可以打商家电话投诉,代理商会主动下架商品。
如果订单进入携程Ebooking后台,在挂牌测试中将凭证上传,携程会自动审核拉黑该代理商。
打击代理是持久战,坚持下去,会有意想不到的收获。
做运营,首要目标就是要成为当地的头部商家,获得较好的自然流量。判断一个区域的运营激烈度是基本素养。
打开携程,搜索城市酒店,页面最下会看到酒店数量。然后看携程特牌店的数量,金牌店的数量,以及用金字塔做广告的商家数量。钻石和星星的数量,点评分及点评数等。
根据这些来综合评判要不要挂金牌,特牌等。
我一般判断方法是特牌数量/商家总数。如果特牌率《3%,则不激烈。3%~7%为比较激烈。》7%则为很激烈。这样的区域很少,如大理,莫干山等。
如果一个区域特牌店很少,则说明当地运营激烈度较低,或者不太需要挂特牌。
我们想做到区域头部商家,首先准确地找到自己的竞争对手。
市场化竞争往往是存量博弈。找准自己的竟对,才能有针对性地调整自己的价格,取其之长,避已之短。
从外网上我们找到房量,价位相差不大的往往是我们的竟对。不要一个民宿去和体量酒店去做竟对(但如果把精准竟对超越了,这些不同类型的便成为新的竟对),也不要1000的价位和200的价位做竟对,那样意义不大。
然后看挂牌,点评分,点评数,收藏量,新媒体曝光量等都是重要的参考因素。
选好了竟对,然后在携程对台添加竞争圈,根据携程大数据去做相应的竟对调整。
消费者选择一家酒店可能出于品牌忠诚度,商圈位置,性价比等。而对于民宿来讲,这些都不是主要的因素。
体验民宿很多是度假需求,这个和酒店的商旅为主的客群相差很大。但依然可以找到一些规律:
1. 民宿的景观、位置及特色。
2. 民宿的装修风格。
3. 互联网内容传播对客户的心理触碰点。
4. 圈层化。
5. 交通。。
6. 页面的视频,图文展示,体验内容等。
如果就价格而言,民宿是没有存在的空间的。不是说价格不重要,而是要找到自己的特点,圈层,合理定价。为他们提供足量超值的服务即可。
对客人的权益,许多商家处于无视状态。这是引起客诉,处罚,甚至差评的重要原因。
客人权益有:
欢迎水果,提前入住,房型升级,免费早餐,积分抵扣房费,付费延住,延迟退房,取消政策,欢迎礼盒等。
当客人有诉求的时候,不要第一时间拒绝,而要去查看订单,看酒店是否有承担的义务。订单本质上是对双方有约束力的一份电子合同,实际运营过程中,个体商家处于相对弱势的状态。
我们要做好:
1. 登记好客人的权益内容,并在入住时提醒客人。
2. 超出服务范围的要根据情况上报,给客人一个合理的答复。
3. 明白每一项服务后的规则细则,合理把握规则尺度。
价格倒挂有几种情况:
1. 客人通过平台电话联系酒店,前台报价低于OTA报价。此种解决方式最简单的就是告诉客人平台价格最低,不要报价。
2. 对于金牌酒店,美团,飞猪,booking等渠道的价格低于携程。可以用一下保牌宝,避免监控不到位。
3. 特牌酒店,代理商乱价,此种出现问题最多,要勤打代理。
4. 平台模拟客人电话钓鱼,要告诉客人平台价格最优。
5. 平台模拟客人线下钓鱼,真实入住。这种概率较低,但并非没有。建议这种情况可以适当用低价房免费升房或扫码入住解决。
做民宿运营,知道自己面对的客群是至关重要的。
非周末出行的大多属于错峰出游的休闲游,客单价高,餐饮需求多,在店时间长但对店内员工管家服务要求也高,客户价格,交通半径敏感度不高。
周末出行选择住民宿会兼顾喜好及价格交通半径等,携带家人的居多。休闲度假已经成生活的必需品。住单天的客人较多,入住首日的晚餐需求大。
节假日出行的以上班族为主,时间是最宝贵的,大多会选择热门景区附近。周围配套方便。入住后出去玩的较多,很多会选择在外就餐。
根据不同的客群,做好数据统计。采购,服务,设施配备等都会张弛有度。
民宿旺季产值是平日的2~5倍。旺季销售额可能占到年度计划的40~70%左右。旺季也是最容易出问题的。需做好以下几点:
关闭非主要渠道,卖重点渠道的房,减少平台操作量。确保原房入住,留一间房作为协调房。尤其是要注意预付现付房型相关联。即不要出现一间房现付预付定两次的状态。
留意取消政策,阶梯取消或不可取消,尤其注意挂牌店,携程的系统追其他平台的取消政策,多从外网查看预订政策。
控好房态,把握好取消政策,做好排房,接待服务。顺利通过旺季,销售数据和团队运作都会有意想不到的惊喜。
旺季到来,首先要检查好所有订单和PMS系统一致,确保客人有房。
在旺季入住提前三天和所有预订单客人取得联系。如果有客人要取消行程,建议趁早,空房还能正常售卖。如果客人被迫到店的话,差评率很高。
这样的好处还可以查一些有没有黄牛和代理的虚拟订单。客人已经取消订单,但实际订单并未取消,而是有替换订单的时候才取消再出现新订单。
灵活把握好取消政策,过严,不利于订单和转化率,太宽松,容易造成损失。
最后,要到预定客人的手机号和微信,提前给客人咨询,让客人有安全感,到店的时候就像到朋友家一样,那服务就轻松多了。
实际上只要预订的房型卖完了就算满房,对于每个房间一个房型的民宿尤其需要注意。
如果两个客人都不同意调房,有任何一个给平台反映情况都有可能造成确认后满房或到店无房的状况。
建议合并子房型或者设计时尽量一个房型超过2个以上,给运营减负。
在实际运营过程中,很多民宿会保留引流房型,一直售卖,保持价格优势,这个时候建议前台将先到店的客人升房,保证每一个客人到店均有房。
到店无房是携程最严厉的处罚,服务分、诚信分扣分,限流,置底等,三倍赔付以及连带潜在损失。
避免到店无房需要线上线下协力配合,不要相互推诿责任。
由于房态控制不周全,造成超房售卖,无房可住的情况,俗称“爆房”。
应对“爆房”,优先携程客人入住,协调其他平台退房或安排其他地方。如果都是携程客人,周围有其他更好的酒店,要给客人安排好,并给予一定补偿,让客人满意。如果周围没有同品质或更好的,建议留一间房给散客或做紧急用房。
一个好的店内服务人员至关重要,有时候他不经意间,就化解了线上运营的难题。平台的态度一般是只要客人入住了,不投诉,就不会有什么问题。但一旦商家被投诉违规,并审核判定,无论是有意或无意都会形成相应的处罚。
实在没有办法,要提前和平台和客户沟通,避免更大的损失。
客人显示订单不可取消,打电话给平台或酒店要求免费取消。
拒绝客人有3个结果:
1. 客人来不了,正常扣款。但前台要注意后台备注客人未入住,并在离店时审核。这样客人就无法点评。
2. 客人勉强到店,即使服务地很好,客人正常入住,可以点评。那无论他如何点评,只要不是严重失实。点评申诉也是无用。
3. 客人勉强到店,线下挑毛病。酒店为了避免麻烦及差评,给客人优惠或退房。
提前联系客人,分级处理。可以根据情况设置协商延后入住,有偿取消,无偿取消三种处理方案。
这种情况要充分评估相应风险,做好短期利益和中长期利益的平衡。
客人新预定后,系统房态会自动关闭。可突然后台冒出一个订单就傻眼了。这个时候要确认几点:
1. 携程外的其他平台是否全部关房,其他渠道的代理商的房态和价格会显示在携程预订页面。
2. 检查后台,确认每一间房间手动关闭。系统关房会出现红色!,如预付/现付其中一个房型被订,未手动关房,则系统会默认还有另一间房可卖,在某些时刻打开售卖。造成确认后满房。
出现事故不要慌,先不要接单,优先和业务经理沟通,尽可能听从业务经理建议解决问题。
旺季是业务经理最忙的时候。而合同保留房商家是无权关闭的,联系不到业务经理,要做到以下几点:
1. 将诉求发信息发送业务经理(要备注关房日期,房型),保留已联系业务经理的证据。
2. 联系携程商服,通过提示接通人工服务。由携程平台关房。
3. 如果顺利关房,无订单产生则到此结束。如果在此期间有新订单产生,则可以据此申诉,免除处罚。
4. 及时查看保留房状态,设置限售。酒店行业超房预售是常态,可操作余地很大,对平台的处罚承受力也强。而民宿在平台处罚面前太脆弱,许多一线工作人员缺乏经验。因此建议民宿商家不要轻易尝试超房售卖。
我们一般提前一天通过Ebooking后台订单联系客人,但现实情况是,很多时候联系不到客人。
解决办法:
1. 分时段打三次,如果不通,发送短信告知客人回电。
2. 打电话将商家诉求提交携程商服,他们有客人的真实号码,一般都可以联系到客人。他们会咨询客人后回复商家。
3. 检查订单,确认是有效订单后,一定要给客人留。如果订单过了可取消时间,就那就耐心等待。客人到,则正常接待。客人不到,正常扣款。
4. 保持前台电话24小时畅通。客人可能因路上手机没电等意外原因,可能会在前台休息时间,临近酒店时打电话给前台。
切客是很多民宿惯用的方法。如果是超房的无奈,是一种解决问题的办法。如果是主动切客,那就很没必要。
我们想的不应该是如何让平台少赚佣金,而是如何做好服务,提升产品品质。把客单价,入住率做高,达到多方共赢。除了OTA平台,其他渠道实质上对于民宿房价的压低只会更狠。一家店需要源源不断的新客,客人续住或者再来及口碑推荐。
旅游景点民宿怎么经营 第6篇
原告:谢雪芬,女,26岁。
被告:福建省晋江市晋江万通大酒店。
1996年1月12日,原告谢雪芬在被告万通大酒店登记住宿。当晚11时许,谢雪芬从外面返回万通大酒店,在该店四楼走廊里遇到4名不明身份的男子,其中一男子对其进行调戏、殴打,致其人身受到伤害。在谢雪芬遭受殴打的过程中,有数人进行围观,其中有该店的保安人员及服务人员。尽管谢雪芬大声呼救,却无人出来制止。事后,4名男子扬长而去。谢雪芬被打后去晋江市医院治疗,其伤情经医院诊断为:头部外伤综合症,腹部及四肢多处软组织挫伤。
谢雪芬因向万通大酒店索赔无着,遂于1996年2月2日起诉到晋江市人民法院,诉称:其在酒店被打前后长达十多分钟,酒店的总务经理、保安人员及服务员多人皆站在旁边围观,无人上前阻拦,其未得到酒店应有的保护。被告不履行保护住店顾客安全的职责,严重地侵害了其作为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依据《_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十一条关于“消费者因购买、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受到人身、财产损害的,享有依法获得赔偿的权利”的规定,请求法院判令被告万通大酒店赔偿其医疗费元,交通费300元,住宿费1360元,误工补贴2800元,精神损失5000元。
被告万通大酒店答辩称:原告要求我店赔偿的事实证据不够充分。赔偿的费用有的不是因伤支出的费用。我店不应承担赔偿责任。
「审判
晋江市人民法院经公开审理认为:依照《_民法通则》、《_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有关规定,被告万通大酒店对住店顾客依法负有保障其人身和财产安全的责任。被告没有履行其法定义务,致使原告谢雪芬人身受到损害,应承担赔偿责任。原告要求被告赔偿其人身损害的经济损失,应予支持。
基于此,在法院作出判决之前,被告主动找原告要求协商解决,双方达成和解协议,由被告赔偿原告4000元人民币。原告即以已与被告和解为理由,向晋江市人民法院申请撤回起诉。
晋江市人民法院经审查认为:原告提出的撤诉申请符合法定条件。依照《_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三十一条第一款的规定,于1996年3月16日裁定如下:
准许原告谢雪芬撤回起诉。
「评析
这是一起消费者状告提供住宿服务的服务者不履行保护顾客人身安全法定义务,致使其人身受到伤害而要求服务者给予赔偿的案件。本案虽以撤诉结案,但实际上是明确了以下几个问题:
一、被告万通大酒店作为经营者(服务经营),对住店顾客负有保障其人身和财产安全的责任。原告在被告处登记住宿,接受被告提供的有偿服务,是一种消费行为。被告是提供住宿服务的经营者。《_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七条规定:“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和接受服务时享有人身、财产安全不受损害的权利。”第十八条规定:“经营者应当保证其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的要求。”因此,原告作为消费者依法享有在被告处的人身和财产安全不受损害的权利,被告作为经营者即负有依法保障顾客人身和财产安全的义务。为了保障住店顾客的人身和财产安全,被告应有完善的管理措施,明确其保安部门的职责,并要保证其职能部门依法履行其义务。在本案原告遭受不明身份的人的调戏、殴打时,被告的保安人员应能迅速采取有效措施加以制止。
二、被告因未能履行其法定义务,致使原告人身受到伤害,应承担赔偿责任。《_民法通则》第一百零六条第一款规定:“公民、法人违反合同或者不履行其他义务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_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三十五条第三款规定:“消费者在接受服务时,其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向服务者要求赔偿。”在本案中,被告的保安人员在原告遭他人欧打时,有义务也有条件履行其法定义务,却在一旁围观,其不作为的行为违反了法律要求其作为的规定,致使原告合法权益受到不应有的损害,被告应对此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三、原告要求精神损害赔偿缺乏事实和法律依据。在本案中,原告受到的是人身伤害,系生命健康权受到侵害,因此,被告所应承担的是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而精神损害赔偿,是当事人人格权受到不法侵害时,侵权人应承担的一种民事责任。本案原告的人格权并未受到侵害,故其要求精神损害赔偿,是没有事实和法律依据的,不能得到法院的支持。
旅游景点民宿怎么经营 第7篇
英国民宿经营业者都将容客量定于6人以下(卫生条件及课税较轻);法国限定民宿房间不得多于5间;日本民宿是属于旅馆的一种,故无最大房间数的限制。另基于语言、习性及文化等因素,英国及法国之民宿业所招待的旅客包含境内及境外旅客。而日本选择居住民宿的客户以本地(国)居民为主,增加农家收入,将家中空置房间提供游客使用,同时让游客体验当地生活,使地方经济得以发展、政府对地主可以保护天然资源、保存古绩及农家生活文化之责等。
各国民宿各具特色,但全世界民宿目的都是让入住的客人体验到当地的风俗文化,体验乐趣,感受当下美好生活。
旅游景点民宿怎么经营 第8篇
民宿为什么是旅游住宿业的未来?因为它基于住宿打造了一种生活方式的聚合。而非城市住宿业态,只是生活设施的一个环节。
民宿行业的发展,一切才刚刚开始。民宿从热门旅游景区慢慢向有风景及历史文化特色的乡村延伸,不断拓宽着自己的边界。单独、社交、安静和喧闹都只是它的一隅,你永远不知道在这里下一刻会遇见什么样的人,发生什么样的故事。生活由此可以暂时脱离固定的轨道而时不时有一些微妙而美好的偏移。
它为焦躁不安的城市人提供了生活的另一个出口,它点亮了乡村人从容走向现代化的一盏明灯。美好由此而发生。
建国70年,农业支援工业,乡村哺育城市,是主旋律。这对在全球市场上取得竞争优势至关重要。也由此让城乡二元的鸿沟越扩越大。
工业反哺农业,城市回援乡村,是大势所趋。一个社会过度的物质化后,人便成了奴隶。这与人一直在追求的自由精神是不符的。而乡村正好为现代人提供了一片自然的净土,快速的发展让中国人没有丧失乡村生活的记忆。回归儿时的自然山林生活是走向内心净地的必然需求。乡村庞大的基础建设配套,乡村人大规模体验城市文明的历程。也让物质世界和精神世界的沟通的通道基本打通。
而民宿,正是城乡二元弥合最好的媒介。
民宿酒店化,酒店民宿化已成共识。
民宿起于草莽,酒店兴于高堂。但为什么民宿行业大有超越之势?因为它从由热爱而来,有一种野性的力量。对于民宿从业者来说,这不仅是一份工作,更是一种新的生活方式。
而酒店首先要考虑的便是投资回报。
这本是两条迥异的道路,最后却又相互交叉。酒店在学习民宿的选址,管家式服务,社群营销,让自己变得更有温度和情感。民宿在学习酒店的管理经验,标准化流程,投资回报核算等,让自己更容易取得商业上的成功。
路虽迥异,道却相同。都是为了让人能更有诗意地栖息在大地之上。